栏目导航
办事指南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>>院务公开>>办事指南>>正文
教研室职责
2019年11月16日 18:56  【字体:

教研室工作要点

1、书写年度(或学期)工作计划及总结;完成年度本科教学数据填报。

2、协调教研室教师的工作安排,制定排课计划及教材征订计划;

3、审核教师授课计划,监督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,书写检查总结上报学院;

4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(包含每学期听评课活动);协助学院统计并计算教师工作量;

5、负责教研室教学改革项目、基地和实验室等申报、验收及其实施相关材料;

6、组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(考核)大纲修订完善及专业认证。

7、书写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计划及总结,制定选题指南,组织选题(安排指导老师)、监督实施、组织答辩;收集整理论文材料;

8、制定实践教学(见习、实习、实践周)经费预算方案,制定工作计划,书写总结,协助教务办收集整理有关材料;

9、配合学院办公室、教务办、学工办等部门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,确保了本专业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10、完成学院分派的其他专项或者临时性工作。

上一条: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下一条:教务秘书工作职责

关闭

Copyright@2019 All Right Reserved. 吉首大学jdb平台官网 地址: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jdb平台官网办公电话:0743-8563911 传真:0743-8563911